山东省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公示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测试企业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1-88562072    传真:0531-88937760
    通信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    邮政邮编:250013
    特此公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7日 


企业名称许可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现场检查日期组织验收部门现场检查人员
测试企业Ⅱ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山东菏泽曹县迎宾大道中段路北姜艳丽候祥芬2015年12月17日
张智勇